各有关单位: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自1996年颁布实施以来,在国家污染物排放管理中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考虑到我国经济、技术进步,GB 16297—1996存在不适应新形势下的排放管理、以及固定源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和行业型排放标准制修订的进度等情况,原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于2011年3月下发《关于下达2011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环办函[2011]312号),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修订GB 16297—1996)列入2011年的环境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项目统一编号为154。根据标准修订工作安排,现继续开展标准的修订工作,并由中国涂料工业协会负责无机颜料相关内容的修订任务。
为了更好的开展标准修订工作,充分了解颜料行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现状,保证标准的科学性、适用性和协调性,中国涂料工业协会在无机颜料行业中对《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修订工作进行调研,并完成《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研究报告》中无机颜料部分的编制工作。
相关事宜如下:
一、 调研范围
无机颜料行业,包括钛白粉、氧化铁系颜料、铬系颜料、金属氧化物混相颜料、铝颜料、效应颜料及其他无机颜料。
二、工作安排
请相关企业认真填写调研表(见附件),并于2025年8月17日前,将调研表反馈至邮箱或联系人。
三、联络方式
魏子轩 18810011406 / 陈 钢 19910232882
李 力 13581567188 / 王 臻 18548905456
E-mail:tlylb@163.com
中国涂料工业协会
2025年8月1日
附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修订调研表.doc
关于在无机颜料行业中对《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修订工作进行调研的通知.pdf